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港澳特区)科技创新发展,鼓励爱国爱港爱澳高素质科技人才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度面向港澳特区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试点开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申请。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人才。

  二、港澳特区依托单位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8所大学已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只接受上述依托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

  三、资助模式

  资助强度:直接费用130万元/项(人民币)。

  资助期限:3年。

  四、申请人条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 正式受聘于港澳特区依托单位;

  3. 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港澳特区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在 9 个月以‍上;

  4. 申请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8 周岁 〔1981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 〔 197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5.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7.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

  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在聘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于璇 张丽萍

  联系电话: +86-10-62326889 6232556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86-10-62328591

关于开展2019年南山区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2019年度南山区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申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区内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开展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时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年度完成)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市外教师交通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场地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报名费等。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二)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关于深圳市组织开展 2019 年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智能制造的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装备函〔2019〕737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情况,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要素条件调 研,制定实施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流程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以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型制造领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2.离散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在机械、汽车、船舶、家电、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领域,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工艺流程改造、生产与管理 数据互联共享。

  3.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加快推进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机器人以及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作母机等智能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装备和系统的自感知、自适应、自诊断能力的大幅提升,实现智能装备的自主可控。

  4.智能产品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医疗设备、智能轻工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智能产品生产制造和服务试点示范,强化产品网络化特征、功能可扩展性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软件系统的自主化率。

  5.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大数据及系统解决方案等制造业服务化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提升企业大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化管理集成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在物流管理、能源管理等智能管理新领域开展试点,提升物流企业物联网应用和仓储管理、企业智能调度和能耗优化水平。

  6.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在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云制造、电子商务等新业 态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企业网络平台功能,加强企业大数据能力、资源配置能力、信息基础保障能力。

  (三)建设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在组织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础上,在机械、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五金家电、建材、民爆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流程关键环节的智能管控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

  对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进行典型先进经验总结,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试点示范应用交流和推广。

  二、政策措施

  (一)成功入选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相关专项。

  (二)作为省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参考,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 2019 年 12 月前完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大平,电话:8812102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9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2)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3)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4)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5)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6)在深圳市发改委不存在逾期未验收的已获资助项目。

  二、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应限定于以下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5G移动通信、新型显示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0701)

  二、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机器人、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精密制造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7097)

  三、生物医药。重点支持精准医疗、医学工程、医药领域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7540)

  四、数字经济。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共性技术,包括视觉分析、声纹识别、语义分析等。(咨询电话:88127062)

  五、新材料。重点支持微纳米材料与器件、柔性电子材料、3D打印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新型二维材料等。(咨询电话:88127097)

  六、绿色低碳。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等。(咨询电话:88101248)

  三、申报方式

  1.项目单位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100000004。项目单位需编制完成资金申请报告(参见附件1)和项目信息表(参见附件2)在系统中上传。

  2.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在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报单位相应的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书作为附件编入资金申请报告文件。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作为附件编入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4.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9点至4月9日中午12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附件1 申请报告编制提纲.pdf
附件2 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doc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2)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3)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4)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5)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6)在深圳市发改委不存在逾期未验收的已获资助项目。

  二、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应限定于以下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5G移动通信、新型显示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0701)

  二、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机器人、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精密制造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7097)

  三、生物医药。重点支持精准医疗、医学工程、医药领域等领域。(咨询电话:88127540)

  四、数字经济。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共性技术,包括视觉分析、声纹识别、语义分析等。(咨询电话:88127062)

  五、新材料。重点支持微纳米材料与器件、柔性电子材料、3D打印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新型二维材料等。(咨询电话:88127097)

  六、绿色低碳。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等。(咨询电话:88101248)

  三、申报方式

  1.项目单位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100000004。项目单位需编制完成资金申请报告(参见附件1)和项目信息表(参见附件2)在系统中上传。

  2.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在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报单位相应的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书作为附件编入资金申请报告文件。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作为附件编入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4.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9点至4月9日中午12点。

2019年3月29日附件:

附件1 申请报告编制提纲.pdf
附件2 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docx

关于开展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认定两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为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整合创新资源,公关技术难点,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合作环境,市科协正在联合有关部门修订《办法》。在《办法》修订版本公布之前, 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预申报工作,市科协会同各区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培育、辅导、登记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参照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与合作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向各区有关部门和市科协报送《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登记表》。

  请各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部门,向辖区转发预申报通知,做好辖区申报企业的登记、辅导、培育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韩战锋,电话:83699159、13066889393)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登记表.doc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培育我省机器人产业自主品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开展2019 年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四批)遴选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四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4号 ,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应在深圳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符合《遴选通知》中申报条件的要求。

  二、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按《遴选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局新兴产业处(市民中心C207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di@szjmxxw.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对所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我局将在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地,电话:88101348)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四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4号)

  2.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四批)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9日【关闭窗口】

附件:

附件1-2下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程,省工信厅正组织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576 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应符合《通知》中的定位和基本要求。

  二、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于2019年4月22日前报送至我局新兴产业处,电子版(含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发送至zhoudi@szjmxxw.gov.cn。

  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地,联系电话:88101348)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576 号)

  2.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

  3.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申报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关闭窗口】

附件:

附件1-3下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第33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第33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工作的通知》(电子联函〔2019〕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33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编制申请报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真填写《2019年(第33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2019年(第33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企业信息汇总表,于5月3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财务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单独装订盖章后,连同电子稿一并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梳理后报送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第33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工作的通知(电子联函〔2019〕8号)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主要指标表

  4.企业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丁正,电话:88102129,邮箱:dingzheng@szjmxxw.gov.cn,地址:市民中心C3118室)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9日【关闭窗口】

附件:

附件1-4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项目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2019年2月1日(星期五)开始至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18时止。

  三、申报平台

  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请先阅读平台首页“系统演示”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项目申报为线上、线下同时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系统申报后,请尽快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创新广场分厅综合窗口(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九栋A座三楼)。如果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6712272)进行咨询。

  五、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咨询电话:0755-86628407(林先生)

  受理部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资料提交地址: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创新广场分厅综合窗口(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九栋A座三楼)。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月29日

附件:

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