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认定两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为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整合创新资源,公关技术难点,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合作环境,市科协正在联合有关部门修订《办法》。在《办法》修订版本公布之前, 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预申报工作,市科协会同各区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培育、辅导、登记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参照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与合作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向各区有关部门和市科协报送《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登记表》。
请各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部门,向辖区转发预申报通知,做好辖区申报企业的登记、辅导、培育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韩战锋,电话:83699159、13066889393)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