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020年1月20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1-20

  深人社规〔20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9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的受理、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扶持资金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一次性开园资助和按年度给予运营补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有关标准,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四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开园资助和运营补贴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并按照规定对资金使

  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开园资助

  第六条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次的,分别按照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园资助。市级、省级产业园获得更高等次的,可按新等次给予差额资助。

  第七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集中受理开园资助申请,并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产业园建设单位应当自产业园获得等次后1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如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园资助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情况报告;

  3.国家、省或者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文件;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项目资金预期使用效果评估。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拟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并且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资助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于当年度内将资助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账户。

  第三章 运营补贴

  第八条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次的,每年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期限为期5年。补贴期限内,产业园等次发生变化的,按新认定等次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满后获得高一级等次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九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集中受理运营补贴申请,并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产业园建设单位应当自产业园获得等次后1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首次申请,之后每满12个月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如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贴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情况报告;

  3.国家、省或者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认定文件;

  4.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非首次申请的,需提供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告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需要的补正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拟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并且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相关规定的,不予支付。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于当年度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账户。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扶持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并且按照下列范围使用资金:

  (一)用于园区所属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办公场所的装修及修缮;

  (二)用于园区所属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服务设施改善;

  (三)用于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地租金减免及补贴;

  (四)用于园区招商、宣传、品牌建设与推介,举办园区招商推荐会或组织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博览会、推介会、交易会等;

  (五)用于加强园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园区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等;

  (六)用于园区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用于园区发展建设的公益性和基础性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资金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违反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罚。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扶持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由资金审核发放部门依法追回已发放的资金,5年内不再受理其本办法规定的扶持资金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扶持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在申领开园资助后的次年1月底前,以及每次申领运营补贴后的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金执行情况与绩效评估报告书面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绩效评价重点应当包括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第十三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评估报告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较低的,可视情况收回已拨付资金或取消资金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之前,未申领开园资助、运营补贴的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公布2019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信软函〔2019〕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154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航空制造领域人机协同工艺设计应用案例等35个案例为2019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9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名单

序号案例名称解决方案服务商应用企业
1航空制造领域人机协同工艺设计应用案例沈阳格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2新能源智能车电池服务模式创新应用案例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长沙优力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3基于智慧零售大脑的家居行业柔性供应链应用案例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4基于人工智能的旋转类设备预测性维护应用案例沈阳科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自动化公司
5制鞋行业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应用案例中电(福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双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轨道交通列控系统全线网智能运维应用案例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维保通号公司
7化工行业磷酸萃取工艺数字化应用案例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工业大数据科技股份公司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复杂环境下矿山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案例福建中海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9高端电子元器件精益柔性协同制造应用案例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云+网+厂”绿色智能铸造应用案例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1基于数字孪生的石化行业网络化协同管控应用案例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12基于全景态势感知的变电智能运检应用案例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13基于刀具数据模型的预测性维护应用案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14基于解耦架构的照明电器质量检测分析应用案例宁波和利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基于云架构的数字化供应链协同制造平台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6食品全产业链协同制造应用案例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强磊食品有限公司
17风电设备健康状态多维度监测管理应用案例广州机械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8基于智能匹配算法的钢板切割分享制造应用案例嘉兴云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昊冉正祺机械有限公司
19滕州“机床云”生态应用案例浪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滕州机床行业中小企业
20服装行业大规模定制应用案例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山东海思堡服装服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基于“锅炉运行数据空间”的远程运维应用案例深圳市智物联网络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
22基于生产设备数字孪生的全流程优化应用案例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新能源电站的储能决策优化应用案例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4基于工业云图的电子行业智能协同应用案例紫光云引擎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华三集团
25基于化纤知识图谱的智能化生产应用案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纺织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26机械加工行业基于云制造平台的产能共享应用案例深圳市速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豪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27小微企业全云化生产管控应用案例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常润五金有限公司
28电子行业“数字矩阵”制造模式应用案例广东盘古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
29汽车零部件行业网络化协同应用案例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公司
30三维一体化光伏大数据应用案例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
31高端包装装备个性化定制应用案例天津荣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基于5G的通用设备智能运维应用案例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政企客户分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33基于机器视觉的液晶面板智能检测应用案例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34纺织工艺模块化云管理应用案例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
35有色金属行业智能供应链管理应用案例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6-16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37号),切实增强企业设计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规范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府办规〔2016〕149号)等规定,修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适用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知名工业设计奖五大扶持方向。

  第三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根据不同事项情形采用相应资助方式,包括事前资助、事后资助、直接奖励等。

  第四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遵循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绩效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以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完善工业设计创新支撑体系,推动深圳工业设计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实现工业设计与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领域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支持对象、方向、方式、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扶持的对象,为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或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第七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扶持的主要方向为: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重点支持经认定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1.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企业内部独立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2.工业设计企业,是指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二)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在制造业产品研发与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系统设计、功能设计、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等方面的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

  (三)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重点支持经认定的在工业设计领域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四)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重点支持对实现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目标,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计水平,推进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工业设计活动,以及由社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资讯、设计对接、宣传推广、成果展示和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五)知名工业设计奖。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各类知名工业设计奖励的项目。

  第八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的支持方式和范围:

  (一)事前资助方式:对拟开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一定标准给予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要求提请验收或提交相关活动总结。采取本资助方式的项目如下:

  1.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相应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提升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设计创新能力需要购置的设计软硬件、实验设备(工具)、实验耗材、设计资料(数据),进行测试认证和设计专利申请等费用。

  2.工业设计重大活动(事前类):对由市政府举办或委托行业组织、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给予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举办该重大活动的场租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承办费、宣传费、嘉宾邀请费、设计制作费和资料印刷费等费用,具体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方案为准。

  (二)事后资助方式:对已实施完成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经专项审计核定真实发生的费用按比例予以资助。采取本资助方式的项目如下:

  1.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已经取得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设计创新成果的应用项目,对其在实现转化应用过程中的费用给予资助,费用范围包括实施该项目的工程样机制作,以及购置实验材料、实验设备、技术(含设计)引入、专利申请、产品检测、标准认证和成果推广等。

  2.工业设计重大活动(事后类):对由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自行举办、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给予资助,费用范围包括实施该重大活动的场租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嘉宾邀请费、设计制作费和资料印刷费等。

  (三)直接奖励方式:对获得相关国际、国家、省(市)权威机构认定或奖项的工业设计项目,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采取本资助方式的项目如下:

  1.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对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的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2.知名工业设计奖:对获得相关国际、国家、省(市)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且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条件的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第九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的资助标准: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的资助标准:对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分别给予300、400、500万元资助。对获得上述三类不同级别认定的企业,按其获得的最高等级认定的资助标准予以资助,不重复执行。

  (二)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的资助标准:按不超过经专项审计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三)工业设计领军企业项目的资助标准:对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四)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的资助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开展的事前资助类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按照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方案给予资助,可采取事前预拨,事后决算的方式进行;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的事后资助类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按不超过经专项审计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目的资助标准: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项目,每项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金奖以上)奖的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的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条 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操作规程发布申请指南或通知,明确支持对象、方向、方式、范围、标准和申报条件等内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均可按申请指南或通知的要求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第十二条 各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

  (一)申报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的条件。

  类型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

  1.企业内设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2.工业设计中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业设计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授权专利10项以上。

  3.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建设方案详细、全面、可行。

  4.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类型二:工业设计企业认定

  1.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2.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专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的条件。

  1.项目以设计为主导,已经取得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设计创新成果应用。近两年内企业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和授权专利10项以上,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2.项目在深圳市范围内实施,设计水平在行业领先,具有较高创新性、较好示范作用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行业整体设计水平具有重大影响。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较强的工业设计实力、成果转化推广能力,高水平的设计创新团队,专业设计人员20名以上,项目首席设计师具有5年以上产品设计开发经验。

  (三)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项目的条件。

  1.企业从事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且成立经营3年以上。

  2.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3.从事工业设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

  4.累计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2项以上。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iF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等国际和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

  (四)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的条件。

  1.事前资助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由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主办单位,有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活动规格是全国性或国际性,活动投入200万元以上。

  2.事后资助的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单位在业内具有较高认可度,活动对推动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力,活动投入100万元以上。

  (五)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目的条件。

  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单位,近两年度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Reddot奖、iF奖、IDEA奖、GMARK奖 省长杯奖等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

  第四章 项目审核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符合申请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予以受理;对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限期补足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以下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相关材料是否规范完备。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审或专项审计,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各扶持方向具体流程如下:

  1.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

  ①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专项审计—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名单。

  ②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配套项目:根据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确定名单。

  2.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分别占综合评分权重50%)—专项审计—确定名单。

  3.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项目:专项审计—定量计分—专家评审(定量计分和专家评分占综合评分权重分别为70%、30%)—择优确定名单。

  其中,定量计分标准如下:

  ①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收入500万元计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加计1分,最高计20分。

  ②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达15%计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加计1分,最高计20分。

  ③上年度净利润率达到20%计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加计1分,最高计20分。

  ④上年度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计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万元/人加计1分,最高计15分。

  ⑤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计10分,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计5分(获得多项认定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⑥近3年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每项计5分,最高计15分。

  ⑦设立加分项,最高计10分。参与制定现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每项分别加计3分、2分、1分,最高计5分;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分别加计3分、2分、1分,最高计5分。

  4.工业设计重大活动项目:

  ①事前资助类项目按照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批准的活动工作方案及报批流程执行。

  ②事后资助类项目: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确定名单。

  5.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目:依条件审核,确定名单。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初步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拟定资助计划,除涉及保密要求外,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下达资助计划并抄送市财政部门。

  (六)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七)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下达文件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

  第五章 项目管理和验收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一)凡属事前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应设立财政资金专账,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现金。

  (二)凡属事后资助及直接奖励类项目,资金按照申报单位性质及所执行会计制度(准则)有关政府补助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事前资助类项目中,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项目建设完成后,申报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请验收。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故需要变更、结项或撤项的,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结项或撤项申请。工业设计重大活动(事前类)项目应在活动举办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限申请活动经费决算并提交活动总结。

  第十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核准项目变更、结项或撤项申请。

  第二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审核,承办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事前应签订委托合同,对委托事项、时间要求、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及保密要求等进行约定,并实施履约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由第三方机构审核的项目,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承办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第二十四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从严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专业机构、评估机构、第三方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在项目申报和管理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记录信用,并反馈至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存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应退回已获得资助资金情形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申报单位退回财政资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原市经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018 年1月1日至本操作规程生效前受理的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项目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自2019年6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朱强 博士

南方科技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系副主任,讲席教授,深圳市“鹏城学者”特聘教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南山区“领航人才”。

曾获得第十五届国际合金及复合材料半固态加工技术大会杰出贡献奖,关键科学论文奖,北美国际半固态挤压铸造大奖,康明斯技术创新奖,中国金属学会优秀论文奖等。

朱教授是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稀有金属》杂志编委,国际半固态加工技术委员会执委,科技部《高品质特殊钢和高温合金》总体专家组专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有色金属协会专家。曾任英国康明斯涡轮增压技术公司首席材料工程师、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研究员、冶金室主任,北京科技大学讲师、高温合金实验室主任等。

先后参与或主持了中法合作项目、德国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英国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中英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康明斯全球涡轮增压器关键部件压叶轮和涡轮的寿命改进项目。受邀多次在国际著名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在国际知名杂志及学术会议上发表文章160余篇,编辑出版学术专著一本,国际发明专利1项及中国发明专利34项。

陈放怡

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致仁书院副院长。曾任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研究助理,KLA-Tencor 公司高级系统设计工程师,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研究助理。是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届广东省青联委员。深圳市孔雀计划B类高层次人才,2003年获得波士顿大学科学日工程院最佳板报奖 。

曾在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资助下,成功研发智能声学传感器网络仿生学机械耳蜗模型。该模型可有效实现声传感,并借助耳蜗功能以其流体力学结构对声音信号频谱分析。分析过程可避免复杂电子频谱系统,且利用声音信号能量,节省系统能耗。该成果发表在美国声学学会会刊(JASA),收录在Issue of “Virtual Journal of Biological Physics Research”,可应用于军事战场远程声学监控系统及单兵头盔环境监视预警系统与民用机械装置无损检测和监控。

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下,成功研发首台测试内耳Corti器内结构差分运动低相干干涉仪系统。该技术是继Heterodyne Interferometer引入耳蜗动力学研究后领域内最重大技术进步。成果发表在听觉研究(Hearing Research)和生物医学光学杂志(Journal of Biomedical Optics),收录在Issue of “Virtual Journal of Biological Physics Research”。

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下,应用自主研发低相干干涉仪系统首次证明在体Corti器内部结构差分运动和外毛细胞主动运动。研究突破性将耳蜗微观结构在体状态下实施整体探测,对耳蜗生理工作原理及哺乳动物灵敏听觉与频率极高分辨率分析提供坚实实验基础。该重大发现发表在自然-神经科学杂志(Nat.Neuroscience);作为PI成功申请美国聋病研究基金会(DRF)研究基金,进行耳蜗内部声波传导途径研究并阐明耳蜗动力学原理,对临床解释和耳声发射无损诊断提供理论基础。

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下,运用先进频域低相干成像系统对耳蜗血流进行研究,该成像系统可同样应用于大脑,心脏以及其他器官无损或微创检测血流情况,成果发表在IEEE J Sel Top Quantum Electron。该系统有望成为临床检测设备。

与霍华德-休斯研究院Nicolson实验室合作,成功研发基因调控斑马鱼前庭功能数字显微镜系统及图像处理软件,成果发表在BMC-Neuroscience。 该成果与实验室其它在研测试设备共同构成斑马鱼基因调控动物模型听觉/平衡行为学综合测试系统。 

曲新勇 博士

中澳瑞鑫百奥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病毒学博士后、生物学博士后。

澳籍华人,曾在新西兰奥塔戈大学医学院、加拿大纽布朗什维克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和布里斯皇家儿童医院、澳洲合作研究中心等着名高校和研究机构长期从事传染病、病毒疫苗和免疫学、多肽和蛋白质化学、天然防御素和抗菌肽等方面的研究.曾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登革疫苗研究机构中作为项目的申请人和主要执行人.

曲新勇博士在抗菌肽、防御素对抗病毒、抗肿瘤新药的研究和产业化,以及病毒样颗粒疫苗技术等方面的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他的研究成果之一:病毒特异性杀虫剂研究成果获美国专利。此外他的的研究领域还包括人类和植物防御素、两栖类和昆虫抗菌肽。

徐希平 教授

(第七届大数据产业峰会演讲嘉宾)

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药学进展》编委。徐希平教授长期致力于心脑血管疾病转化医学研究。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安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分别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等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实验室,并建立了一批相关领域多学科合作的科研队伍。

曾先后任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群体遗传研究室主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群体遗传中心主任。徐希平教授多年来累计获得美国NIH基金资助达数千万美元。美国《科学》杂志2001年公布NIH基金(RO1)资助者排名,徐希平教授作为首席科学家当年获得基金8项,全美排名第一(三人并列),基金额(当年420万美元)居全美第四名、哈佛大学第一名。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柳叶刀》等国际一流医学杂志发表SCI文献360多篇,H指数52,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荣获爱思唯尔旗下权威数据库发布 “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医学领域第一名。

主要从事临床流行病学方向研究,组织建设国家肾脏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流行病科研方法与实践多学科合作平台,与全国各地知名医科大学专家的骨干博士、硕士等共计80余人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自2014年至今以南方医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CI学术性论文 19 篇,累积影响因子 83 分。

陈道毅 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海洋技术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海洋学部主任。英国利物浦大学讲座教授,浅水动力学主要创始人之一,深圳近海动力环境演变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深圳深海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试验平台(筹)”主任,深圳市青年创新人才遴选委员,挪威船级社大中华区海洋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

曾先后在曼彻斯特大学和利物浦大学任教职曾获洛克菲勒基金会授予的中国-康奈尔奖励基金,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会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合作),曾被评为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A类孔雀人才。

研究领域

海洋环境和可燃冰:得到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和英国工程与物理基金会多个项目的资助。回国后继续在石油污染物的吸附解析特性方面开展工作。鉴于可燃冰的重大应用前景,回国后开始建立可燃冰研究团队和实验室。目前已经在实验室生成了可燃冰,建成微纳尺度的X-射线观测系统。正在进行可燃冰的机理和开采工艺的研究。

海洋仪器和装备:获得了英国工程与物理基金会的重大项目资助,与英国国家实验室合作以开发超高速度LDV/PIV仪检测纳米颗粒及海洋观测仪器。回国后得到863重大项目课题和孔雀计划课题资助,研制成功深海原位微颗粒速度和通量观测仪器,近期将安放在深海,连入国家海底科学实验网。正在建设国家级《深圳深海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试验平台项目》,在深圳大鹏筹建海上试验场。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链产业链融合项目,开发深海海洋装备。

海洋动力学:首次在实验室成功的重演了卫星观测到的洋流大尺度紊动水流结构并找出了流态演变的控制参数。实验成果在权威的国际流体力学年鉴中被评价为非常漂亮的成果。这一创造性工作对浅水动力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该研究领域已发展为一门新兴学科,是三次国际浅水动力学会议的科学顾问,被公认为该新兴学科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回国后继续开展海岛和海山尾流的研究,参加由中国海洋大学主持的国家973项目关于岛屿周围涡动力学的课题。

海洋卫星遥感和信息:在卫星遥感的中红外波段信号成功地检测植物水,所提出的新植物指数NDWI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单篇文章SCI引用超200次。回国后正在开展海洋遥感方面的工作,包括卫星高度计,SAR等方面。

信息科学方面,与美国大气与海洋管理局合作开发了现代化的环境和水文信息系统用于河流和近海环境污染预测和防洪,并且作为欧洲环境和水文开放式系统的一部分继续开发。回国后主持环保部公益科研项目关于污水排海优化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开发。

史方 博士

(第五届大数据产业峰会演讲嘉宾)

同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CEO&CTO,毕业于萨斯喀彻温大学,获计算机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物理学博士学位,是国际视频标准制定组织活跃的参与者。2013年创办同观科技前,他曾任职于美国飞利浦半导体、美国高通等公司,在视频编码、图像处理、视频网络等方面享有43项美国专利。

史方是一位连续创业者。在美国高通公司时,他曾作为算法组的主席代表高通推荐创立了国际视频手机的标准,从中他萌生了创业的想法。” 因为在美国做大公司,它一定要有高通的规模,10 亿美金以下的事情是不愿意做的,但是很多想法是可以做。” 于是,在 2007 年,他在美国第一次创业,成立了 dvmicro,并在 2009 年底将公司出售给美国 intersil。

李军旗 博士

现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机械工程博士,长期从事精密加工、精密制造、精密工具和新材料方面的研究开发和业务拓展。

2018年10月26日,工业富联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李军旗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李军旗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