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制造业发展,鼓励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等重点领域企业发展,结合光明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一)支持机器人本体企业发展。对机器人本体企业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按不超过关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的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年产量不低于2000台套的机器人本体企业,按不超过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量部分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支持高档数控机床企业发展。对高档数控机床企业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按不超关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的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年度产量不低于100台套的高档数控机床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量部分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支持关键核心零部件企业发展。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等五大关键零部件企业,按不超过新建或在建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200万元)的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批量应用于高档数控机床或5自由度及以上机器人的关键零部件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量部分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四)支持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发展。对销售成套工业机器人及生产线年收入总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按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认证贯标

(五)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对申请权威国际认证的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企业,按市级奖励额度50%予以配套支持。

(六)鼓励企业标准化建设。对主导国家智能制造标准研制项目的机构,按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加强企业推广应用

(七)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对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自动化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八)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对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5%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四、鼓励示范引领发展

(九)鼓励企业示范化和规范化发展。对获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附则

1.满足多项同类支持条件时,按就高原则仅支持一项。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措施。

2.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执行范围结合区政府工作重点确定,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涉及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总量控制。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深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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