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通知】关于召开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会员:您好!经研究,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定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会员大会暨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签到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9:30(会员大会)会议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会员大会)签到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00-14:30(峰会)会议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30-18:00(峰会)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凯宾斯基酒店

三、参会人员

1、会员企业代表

2、联合会全体会员

3、联合会全体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09:00-09:30    会员签到09:30-10:00    会长致欢迎词及领导致辞10:00-10:20    联合会工作汇报10:20-10:50    会员大会表决事项10:50-11:10    会员代表分享11:10-11:30    颁发会员证书、牌匾11:30              全体会员合影留念

五、注意事项

1、请参会单位或人员接此通知后,于2020年10月28日晚18点前向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以回执回复参会人员并做好参会准备。(如个人无法参加请委托代表代为参加)

2、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975026

联系人:谢婷

联系邮箱:if.ting@seif.org.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02

附件:1、会员大会参会回执

2、委托参会授权书

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乘车路线

1、地铁

深圳地铁2号线后海站D1口,出站后步行144米左右即到。

2、自驾或打车

请搜索“深圳南山凯宾斯基酒店”作为导航终点。

附件1:

附件2:

第8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将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在深圳举行,目前峰会已全面开放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参会!

【活动预告】2020年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 “新基建构筑新商业”

由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主导组织的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作为国内最早的大数据产业峰会,自2013年以来已在深圳成功举办七届,成为互联网大数据领域高端的商业与技术交流分享活动之一。历届大会汇聚众多行业精英、互联网大数据领域权威专家以及优秀企业家,对互联网大数据及相关领域进行探讨交流,分享行业最新动态、趋势和经验,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成为大数据相关行业从业者及创业者开展交流互动、资源对接的平台。为了给与大数据相关的各产业从业者及创业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资源对接的平台,共享最新技术与产业发展趋势,借鉴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对接优质资源,以大数据推动整个社会技术、产业乃至经济蓬勃发展,以“新基建构筑新商业”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拟定于2020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召开。

一、活动背景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面冲击世界经济,深刻影响全球社会,在疫情期间,智慧医疗、智慧媒体、智慧校园、智慧城市、高清行业视频等成为了5G重点发展行业,这也证明许多增值或添加类应用正朝着内生且必不可少的趋势发展。现在5G行业应用示范阶段已进入深水区,很快将开始商业化落地。
在2020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以“两新一重”建设为着力点,进行重点支持、大力推进数字新基建,这不仅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更有利于稳定投资、激发消费、平衡供需,加速培育形成新增长点,充分释放发展新动能,助力产业升级。而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关键在于重塑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数字新基建具备汇聚、沉淀和配置海量可建模、可分析数据的天然优势,有效促进劳动、技术、资本等全要素的全面互联,为持续深化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创新提供高效稳定的技术支撑。在此背景下,由国际服务协会(Serveices Society)、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深圳计算科学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云计算中心)、深圳大数据产学研联盟承办的以“新基建构筑新商业”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拟定于10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召开,本次峰会将以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进行研讨,探讨新基建时代下的新商业模式。

二、活动信息

【会议名称】第八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会议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14:00-18:00【会议模式】 线下会议、线上直播【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会议主题】“  新基建构筑新商业 ”
【主办单位】(拟定)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拟定)
【承办单位】(拟定)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深圳计算科学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云计算中心)、深圳大数据产学研联盟……
【支持单位】(拟定)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北科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润加速创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博士后在线(深圳)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企业互联网服务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计算机学会深圳分部(CCF 深圳)、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深圳论坛……
【参会群体】(拟定)中国科学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知名企业创始人、企业技术高管、金融投资专业人士及青年科学家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大数据相关产业企业及从业者/创业者、相关商协会等社团组织代表。会议规模拟定 200 人。
【拟邀嘉宾】

1、出席嘉宾拟邀请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市科协领导、市科创委领导、南山区相关部门领导;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
2、演讲嘉宾及专家代表张良杰,金蝶国际软件集团高级副总裁兼CTO

姚  新,南方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

刘  轶,深圳市北科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须成忠,澳门大学科技学院院长&计算与信息科学讲座教授

崔军红,深圳市智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西贝,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CEO

延俊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肖  京,平安集团首席科学家

冯圣中,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主任

徐希平,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祝守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云网公司副总经理、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北京航天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友斌,广东微模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滨刚,光科全息技术公司创始人、国家特聘专家

3.行业协会及企业高管

王艳梅,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所长

刘志翔,深圳市南山海外归国人员联谊会会长

陈  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EO

李德林,深圳市首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爱民,深圳华信嘉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谈宝林,深圳英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剑,赛凡信息科技创始人

刘  松,阿里云副总裁
4、国际服务学会和IEEE代表

华云生, 香港中文大学常务副校长、IEEE计算机学会会长

李建中,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中国自动化学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ACM SIGMOD China主席

【会议内容】

主题演讲 — 大会将邀请6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发达国家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知名企业创始人、企业技术高管、金融投资专业人士及青年创客等作为演讲嘉宾,围绕“5G、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等相关领域的技术或创新应用进行主题演讲。

【会议议程】(拟定)

下午
议程
14:00-14:30
会议签到
14:30-14:50
会议开场,介绍参会嘉宾
14:50-15:00
主办单位及参会嘉宾致辞
15:00-15:20
主题演讲1
15:20-15:40主题演讲2
15:40-16:00主题演讲3
16:00-16:20主题演讲4
16:20-16:40主题演讲5
16:40-17:00主题演讲6
17:00-17:30
圆桌会议
17:30-17:50
大会总结&结束

三、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简介

(一)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初创于2003年,是一个美国的非营利性的专业组织,是世界最大为促进学术界与工业界专业人在服务计算领域的研究与技术合作的团体,已为全球3万多名专业人士提供直接服务。2018年,国际服务学会与Springer联合在美国西雅图主办以下国际会议:国际互联网服务大会(ICWS 2018 )国际云计算大会(CLOUD 2018)国际大数据大会(BigData Congress)国际区块链大会(ICBC 2018)国际物联网大会(ICIOT 2018)国际边缘计算大会(EDGE 2018)国际服务业大会(SERVICES 2018)国际服务计算大会(SCC 2018)国际人工智能与移动服务大会(AIMS 2018)国际认知计算大会(ICCC 2018)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2年5月成立,是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其宗旨是团结组织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学术交流、深港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科学普及和科普资源建设等活动,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培养、引进、表彰、举荐科技人才,率先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创新型城市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创新文化的建设者、国内外科技合作的实践者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推动者。 截止2016年底,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有3个直属事业单位, 86个市级所属学会,已建有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93家,全市8个行政区及2个功能区建有区级科协或科协专职队伍。 

(三)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Shenzhen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Federation,中文简称“深创联”,英文简称“SEIF”)。基于当前创业创新环境下,深创联的发起成立得到了相关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以及诸多知名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者及相关社团的积极响应。为助力深圳市创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人才、企业、社会组织、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凝聚高端专业人士的智慧,积极发展创业创新项目和引进高端人才,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由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张良杰博士、深圳市物联网协会创会会长及执行会长戴梅女士、深圳市北科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轶博士、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 CEO 贾西贝博士、深圳市南山海外归国人员联谊会会长刘志翔博士、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文娟博士、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肖京博士、中科院深圳先进研究院首席科学家须成忠教授、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彭争春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协理副校长兼理工学院蔡小强校长、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深圳市英特科互联网有限公司、博士后在线(深圳)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等八十余位知名企业、研究机构、创业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社会团体或高端人士共同发起成立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

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引导会员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守法创业创新,倡导创业精神,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合作,助力会员创业创新,协助和促进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会员主要来自于深圳市各类高层次人才等高端人士、各类创业创新先锋个人或企业,主要分布于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等新兴战略性产业链中的各行业,以及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加速器等知名创业投资服务机构等。

(四)深圳计算科学研究院(Shenzhen Institute of Computing Sciences)是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新设基础研究机构,其性质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由深圳大学和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共建,市、区、校5年预期投入约5亿元。研究院致力于促进和推动中国计算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并在全球大数据分析研究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目前,研究院拥有两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一名英国皇家学会院士(FRS)以及每年十余名来自欧洲和美国的世界顶尖访问研究人员。

(五)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云计算中心)是隶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中心配置国产曙光6000超级计算机系统,是深圳市建市以来由市政府投资最大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投资12.3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科技部拨款2亿元。

(六)深圳大数据产学研联盟是在深圳市、南山区各级政府的引导下,由深圳十几家重量级IT企业和学研机构于2013年3月28日发起建立。联盟以南山区为核心,辐射深圳市及整个珠三角地区,同时充分联动港澳台,推动国际化交流合作。联盟致力于推动南山区乃至深圳市大数据产业的领先发展,成为重要的科技创新驱动力。

附:往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回顾‍‍‍‍‍‍‍‍‍‍‍‍‍‍‍‍‍‍‍‍‍

2019年第七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大湾区,大机遇(Big bay,Big opportunities)2019年5月30日,由国际服务学会主导组织的2019年第七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在深圳举行。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代表性技术及其创新应用,与会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共同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创新领域的未来发展机遇。峰会当天有关于企业在新时代转型中的标杆实践主题演讲,吸引了数十位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300位企业创始人、高管和技术骨干,300位跨行业实践者将参与,峰会的成功举办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在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方面,南方科技大学计算机系讲席教授姚新分享了演化智能与类脑计算的最新成果;平安科技联邦学习团队负责人王健宗现场生动演示了人工智能与金融科技创新的新结合。

在大数据创新领域,南方医科大学国家肾脏病临床研究中心教授徐希平展现了大数据与精准医学的发展趋势;亚马逊AWS首席云计算技术顾问费良宏从制造业、医疗和健康、媒体、金融服务、物联网以及教育等领域举例说明了数据创新的作用;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计算机博士杨天宝展示了大数据和深度学习在交通事故预测上的应用。

在云计算领域,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主任冯圣中结合本次大会的“大湾区·大机遇”的主题,回顾了建国初期以来计算领域的发展历程,并展望了未来超算黄金时代到来的历史机遇。冯圣中预测,未来十年将会是中国超算发展的黄金期,国内对超算能力的需求将牵引超算技术及超算中心快速发展,无论从发展速度还是体量上,中国未来都有望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

在新型技术领域,金蝶国际软件集团高级副总裁兼CTO张良杰分享了“5G的新三观”,即5G作为万物互联器的连接观、5G作为“隐形眼镜”的体验观、5G作为价值链时空重构平台的重构观,并对未来5G产业互联网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

2018年第六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新时代的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New ABC)

2018年6月1日,第六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SCF2018卫星会议)在深圳召开。本届大会以新时代的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New ABC)为主题,汇聚众多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领域的权威专家、行业精英及优秀企业家, 与参会的近600位各界人士共同探讨新时代下以ABC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一系列新技术开启新的ABC(即AI、Blockchain、Cloud Computing)时代,大数据领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潮。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新时代下,如何让人们更多地享受新时代下ABC等技术驱动发展带来的普惠?就业内人士关心的问题,大会定向邀请的14位相关领域的优秀企业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精英、创业精英及优秀投资界人士等分享嘉宾,围绕大会主题展开了分享交流。

从云计算推动的人工智能革命到人工智能驱动的智慧交通,从海洋大数据,到人工智能书写的数字生命,各位分享嘉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工智能与云计算领域众多应用与实践案例及模式,在参会嘉宾中引起强烈反响。在区块链主题分享板块,5位分享嘉宾分别从区块链的基础地位、区块链与金融科技的应用融合乃至区块链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展开主题分享,吸引了众多参会业内人士的关注。据本次大会主席、金蝶集团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张良杰博士介绍,此次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汇聚业内精英作为分享嘉宾,聚焦以ABC为代表的一系列新技术与产业的融合,进一步提升技术对产业的驱动力,为新技术在各个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提供产业赋能支持。

据了解,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作为国内最早的大数据产业峰会,自2013年以来已在深圳成功举办五届,成为互联网大数据领域最高端的商业与技术交流分享活动之一。本届大会由国际服务学会联合深圳市科协、南山区科协共同主办,并得到了深圳市蜂群物联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物联网协会、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社团组织/科研院所,以及平安科技、金蝶软件等深圳科技企业的支持,并首次实现在线报名人数突破1000人。


2017年第五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新物联、新数据、新智能由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IEEE计算机学会联合主办,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2017年IEEE国际大数据大会、2017年IEEE国际物联网会议卫星会场)2017年5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成功召开。本次会议以“新物联、新数据、新智能”为主题,邀请到12位IEEE院士、特聘专家及各领域专家做主题报告分享,邀请到6位国际优秀创客做创客主题报告或产品演示主题分享。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特聘专家代表,深圳各大商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多个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代表等出席会议;来自大数据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创始人、技术骨干、金融投资专业人士,新IT领域创客、跨行业实践者等近600人参加会议。

(一) 专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响应习总书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的号召,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特别策划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大会现场,与会嘉宾与20余位出席大会的国家特聘专家共同参与或见证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创业创新联合会将积极以高端人才和科技优势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二)大数据领域顶级盛会,规模空前从大数据到人工智能,从物联网到云计算、边缘计算,从“一带一路”到跨界金融,从数据存储安全到3D打印,从音视频处理到大数据公益……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邢春晓博士,华为美国副总裁Wu Chou博士,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曲健教授,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会长、金蝶集团高级副总裁兼CTO张良杰博士,珍爱网执行董事长李松博士,平安科技首席科学家肖京博士,玛娜基金会首席数据科学家、上海承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TO张炎博士,同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CEO史方博士,赛凡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TO黄剑博士,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文娟博士,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青年委员会首届秘书长董乐博士,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秘书长彭争春教授等12位演讲嘉宾在会上分别就大数据相关领域以及“一带一路”等做了主题演讲,引起强烈反响。众多各领域内顶尖专家云集,已成为历届峰会的“标配”,也使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成为互联网大数据领域最高端的商业与技术交流分享活动之一。

(三)“国际优秀创客”闪耀峰会

建筑行业的专业软件——“小筑理”,让普通手机秒变3D手机的“裸眼3D显示技术”,以区块链技术建立产品验真溯源系统,终端数据安全以及物联网设备UDM互联互通模型……来自神马宝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魔眼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加州翔鹰公司、海通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四支创客团队闪耀本届峰会,并荣获了IEEE国际大数据大会与国际服务学会联合颁发的“国际优秀创客”大奖。

把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在智慧健康领域,以新物联、新数据、新智能打造高效的会议平台……智水小荷技术有限公司、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两支创客项目团队产品秀,直接将演示产品摆放在了会议现场,全场赚足了眼球,吸引了大批与会者体验。

2016年第四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智领未来——大数据遇上物联网深圳市首届“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论坛暨第四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于2016年5月27日在深圳召开。大会由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和2016年IEEE国际大数据大会(2016 IEEE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BigData)联合主办,深圳大数据产学研联盟、深圳市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承办。中国科学院院士、青年科学家、企业创始人和技术高管等500位代表参会。

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筹建工作在本届峰会期间成功启动

2015年第三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数据创客邂逅互联网+第三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把握当年热点,是一次具有行业前瞻性的学术交流会议。大会邀请到多名企业大咖、学者发表主题演讲和报告。高端访谈环节,各位业界专家与大咖围绕大数据市场现状、产品开发及创新创业等话题展开讨论,探讨数据创客的现在与未来。数据创客路演则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数据创客不仅得到专家和企业家现场指导,更可对接行业顶尖企业资源。

李建中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演讲主题:大数据计算:概念、拓展和研究问题
Lucas
腾讯云副总裁
演讲主题:大众创业的黄金时代
Wu Chou
IEEE Fellow、VP,华为交换机与企业通信产品线CTO
创客报告:物联网让数据创客纵横天下
高端访谈:《数据创客的现在与未来》

2014年第二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主题:大数据与生命质量(Big Data and Quality of Life)本届大会联合IEEE计算机学会(IEEE Computer Society)、国际服务学会(Services Society)、中国计算机学会深圳分部(CCF深圳)和香港中文大学,引入2014年IEEE国际大数据大会(IEE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Big Data)深圳分会,并邀请了CMU、香港中文大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等业内资深专家作为演讲嘉宾在会议上做主题报告。

Dan Siewiorek
CMU,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AAAS/ACM/IEEE Fellow
演讲主题:生命质量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概述
腾讯副总裁
别洪涛
演讲主题:承载大数据之互联网数据中心介绍
华云生
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AAAS/ACM/IEEE Fellow
演讲主题:科学研究中的大数据挑战性问题
Wu Chou
华为副总裁、IEEE Fellow
演讲主题:软件定义网络与大数据

2013年第一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

第一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于2013年3月28日成功举办。中科院陈国良院士致开幕词,深圳市科创委、南山区政府、南山区政协相关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深圳大数据产学研联盟在本届峰会上正式揭牌成立。此次峰会同时作为第三届南山科技经济论坛的主题活动,标志着深圳在促进大数据科技创新、引领中国大数据产业变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李建中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演讲主题:大数据计算:概念、拓展和研究问题
郑纬民
清华大学教授
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长
演讲主题:大数据挑战与机遇
陈  磊
腾讯开放平台部与平台总经理
演讲主题:大数据:相遇在开放平台1.0
叶  云
中兴通讯物联网总工程师
演讲主题:电信大数据的探索与实践
牛耀军
IBM大中华区BAO领域解决方案研发、推广及实施工作负责人
演讲主题:大数据与社交商务

第8届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将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在深圳举行,目前峰会已全面开放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参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助通知企业申报2020年度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助通知企业申报2020年度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函

市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已于近期发布(附件1),本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顺利开展申报工作,促使政策激励效应惠及更多企业,现请贵单位发动符合资质的企业申报(产业目录见附件2)。同时,请相关产业主管单位协助推荐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的单位申报创新人才奖。

为便于工作开展,请于9月23日(星期三)前将单位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专此函达,请予支持为盼。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5号)

2.2020年度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产业目录汇总表

3.成员单位联系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22日(联系人:贺尧毅,联系方式:88123395、13926848047,邮箱:heyaoyi@hrss.sz.gov.cn)

附件1

深人社规〔2020〕15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已经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通过,现予发布。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9月11日

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1号),为做好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奖)申报工作,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

2.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19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19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人未享受2020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4.申报人未申报2019年纳税年度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5.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2020年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单位。主要包括:

(1)近3年内获得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

(2)经国家或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经认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

3.我市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

(2)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

(3)上年度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

(4)产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应属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信息科技服务、商贸会展服务、高端旅游、教育服务、体育服务、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等《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发改〔2016〕1139号)鼓励发展行业]。

4.其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企业。主要包括:

(1)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

(2)产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应属《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A20项列举的行业]。

5.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需为独立法人单位)。

(三)申报人申报时在上述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会计师(包括担任财务总监等职务的企业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包括担任研发总监、技术总监等职务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

2.金融机构中经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高管。

3.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

4.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5.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课题要求:自然科学领域获国家、省或市科技部门科技计划立项资助5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领域获国家、省或市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立项资助20万元以上;“纵向”指获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在研”指申报时课题正在政策执行期,但不包括因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失败而导致未结题的情况,以及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延期情况)。

6.企业自主申报人员。获得自主申报名额的企业可在自主申报名额内申报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2020年证书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及获得原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工作单位及职务限制。

三、近5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不依法纳税。

(二)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二)申报承诺书(可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打印后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三)《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个人申报表》,每位申报人各1份(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四)本单位申报人2019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或生产经营所得收入证明文件(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五)申报单位2019年度纳税证明文件1份(根据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注:所有申报材料仅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扫描文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人才激励”,选择“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单位信息后,为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经汇总、确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申报。

(二)审核申报信息和材料。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及申请人需配合业务审核部门补充或完善申报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确定奖励方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并提交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

(四)发放奖励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的奖励方案,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六、其它事项

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如查实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有关情况分别提交市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和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取消申报人受奖资格,申报人自受奖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提出创新人才奖申请,对已经获取奖励的,奖励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取消单位5年内组织申报评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咨询电话:12333,0755-88123601,0755-88123258。

邮箱:szcxrcj@hrss.sz.gov.cn。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892919。

附件2

2020年度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产业目录汇总表

实施办法规定的产业申报指南细化的产业目录产业目录主管单位
属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单位1.三年内获得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级专项资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获国家或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创新委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1.深圳市总部企业市发展改革委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属我市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我市重点物流企业市交通运输局
3.上年度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其他现代服务业企业各产业主管单位
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1.我市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各产业主管单位

附件3

成员单位联系表

单  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  机邮  箱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各留学人员企业: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0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

  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本人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6.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在企业注册成立6-36个月[即企业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19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因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2.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严重失信行为;

  3.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开展的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

  4.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重复资助:

  1.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曾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2.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曾获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发放的科技研发资金中的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等。

  二、资助等次及标准

  符合上述申报基本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申请创业资助:

  (一)一等资助10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二等资助5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

  (三)三等资助30万元。申请人须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四)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请登录“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lxrysb/)提出申请,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并上报(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892919)。

  (二)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向注册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指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下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后即可提交纸质材料)。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对其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并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61.144.226.149/),对企业提交的电子信息进行审核上报。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汇总申请材料并进行复核(同时由市科技创新委审核确认是否属于重复资助项目),组织行业专家分行业对复核通过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书面评审按评分高低排序,并根据当年度申报企业数量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入专家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评分高低排序,按当年度申报企业数量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入实地考察。

  (四)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现场评审得分和实地考察情况,拟定创业资助名单,报市财政部门查重并复核,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结论,如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申请人员获得补贴的资格。

  (五)公示完成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

  (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再次核查获资助申请单位条件后,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

  (七)获资助留学人员企业按规定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创业资助资金发放至获资助留学人员企业监管账户后,由辖区主管部门组织对获资助单位的资助款使用情况、企业及项目发展状况进行中期验收和实地考察,验收结果作为监管账户资助款项继续支付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表》(企业在申报系统成功填报后自动生成,请用A4纸竖版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栏目打印);

  (四)商业计划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模板);

  (五)专利、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知识产权承诺书;

  (六)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七)留学人员简历。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按申报系统要求分别上传扫描文件;所有材料和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供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查验。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2020年8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申报数据真实、准确,确认申报系统中申请材料成功提交,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网上申报并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须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网上申报信息及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75室)。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不视为已获得资助资格;最终能否获得资助,需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

  (四)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

  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1深圳市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0755-82918537
2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0755-25438322 0755-25434833
3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28(香径南街)0755-25221303
4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深圳湾体育中心0755-86975095
0755-26575007
5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44号综合窗口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0755-29999728
6深圳市龙岗区人事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16室0755-28943908
7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0755-23336492
8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启兴大厦0755-28398726
9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1-18号综合窗口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0755-88212021
0755-88212064
10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0755-28333962
1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A201室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A211室0755-88981800
1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厅3楼307室0755-22108396

政策原文: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7925737.html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的管理,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可持续专项”),支持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等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 可持续专项遵循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和产学研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可持续专项,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专家,形成可持续专项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行业科技需求;组织专家库专家编制可持续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开展编制与发布申请指南、受理申请、专家评审或专项审计、考察核查、审批公示、签订合同书、拨付资金、中期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家库专家对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可持续专项布局、项目设置提出咨询意见,编制专项课题,根据所属专业领域组成专家评选小组对可持续专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履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依法接受财务、审计等监督。

第二章  指南论证与发布

  第七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部署,瞄准重点目标,聚焦重大需求,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行业科技需求,公开向社会征集专项课题建议。

  第八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持续专项专家对征集的专项课题建议进行论证,编制专项课题,并对其编制的专项课题进行审核,确定发布年度专项课题。

  主持或参与专项课题建议论证、专项课题编制的专家库成员不得申报相应批次的专项课题项目。

  专项课题应当围绕可持续专项总体任务、重点方向、技术路线进行编制,明确若干个项目、研发任务技术领域、研发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资助上限等。

  第九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专项课题年度申报指南,载明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专项课题及资助上限、以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等内容。

  根据项目研发主要内容、项目考核指标(含经济指标、学术指标、技术指标等),以及研发实际需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的上限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得超过专项课题资助上限;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得高于企业的自筹资金。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 可持续专项应当由牵头申请单位联合1至3家合作单位采用“产学研用(医)”联合申报方式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可持续专项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家或者本市高新技术企业;

  (二)牵头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

  (三)可持续专项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

  (四)申请单位所从事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等科技创新活动应当符合《深圳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中涉及可持续专项的领域;

  (五)牵头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及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责事项;

  (六)牵头申请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第十一条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一)通过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合作协议;

  (四)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当提交自筹资金投入承诺书);

  (五)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第十二条 可持续专项与其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共同限项申请,有关限项规定在项目指南或者相关申报通知中载明。

第四章  评审与资助

  第十三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根据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单位的注册信息、研发条件、项目保障能力等方面情况。

  第十五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综合专家评审与现场核查情况,按照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

  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拨付资助资金。

  公示期间的异议处理按照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家评选小组主要通过下列评价指标对可持续专项项目进行评审:

  (一)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社会经济价值,包括项目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产业化能力对本市社会经济效益、贡献等方面;

  (二)项目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包括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程度、在同行的先进程度、研究目标的合理性、和实现程度以及风险评估的客观程度和应对措施等;

  (三)申请单位的研发基础条件,包括项目研发的基础设施拥有程度,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组织能力,研发团队整体研发能力,产学研合作情况等;

  (四)申请单位的项目保障能力,包括项目预算合理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项目运行管理能力、单位制度保障能力等;

  (五)其他与项目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相关的评审要点。

  可持续专项资助采用“事前资助”方式,对符合本办法的项目,根据可持续专项项目专家评审结果,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择优确定一个资助对象给予资助。

第五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七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对项目的任务目标、项目进度与拨付资金、经费使用、绩效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执行期等内容进行约定。

  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完成任务目标;配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评估等工作。

  第十八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市科技研发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单独设立明细科目,并按照规定如实记账。

  第十九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可持续专项变更管理,对项目执行期内发生的目标调整、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等进行管理。

  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合同内容一般不作调整;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二十条 项目执行期满六个月内,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验收的相关程序,提交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其他事项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适时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二十二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科研诚信管理。对于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使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撤销立项并向社会公开,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及孳生利息。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属于前款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责任人员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一定期限内不受理其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可持续专项所形成的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以及应用成果的,需注明本市可持续专项资助和项目编号。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本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过程管理与验收、诚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化福田区区块链上下游产业布局,谋划产业发展,切实抢占新一轮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现根据工信部《关于推动区块链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基础上,特针对区块链产业制定如下措施。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区块链科技企业、机构或组织(以下合称“企业”),或从事区块链科技创新及相关工作的个人。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招商引进支持”“项目落户支持”“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受统计关系限制,其余项目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429(备用号码:82927859)

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若获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违反承诺,区政府有权追回相关支持,并将该企业录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业简介包含以下内容(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收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有关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

 (四)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企业未按时递交拨付流程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支持。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指南项目1咨询: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指南项目2、3 咨询电话:82925527

指南项目4、5、7、11、12 咨询电话:82918474

指南项目6 咨询电话:23919665

指南项目8、10 咨询电话:82913609

指南项目9 咨询电话:82918756

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区企业服务中心,统计局业务请咨询各街道办统计工作站。

七、备案申请

申请以下(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支持的企业,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30天向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提请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提出支持申请。本次备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备案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企业简介收原件(盖章)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4证明材料(公营机构检测报告、标准文本、专利证书、承担国家省市区区块链项目的立项文件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5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研发投入,主营业务及收入情况)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申请以下(十一)、(十二)项支持的企业,申报支持的项目须经福田科创局备案认可后,方可提出支持申请,其中科技活动须准备下表中第1、2、3项资料,培训活动须准备下表中第1、2、4、5项资料。

备案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企业简介收原件(盖章)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科技活动方案(须包含科技活动备案包含请示、活动背景、活动意义、活动概况、邀请嘉宾、大会议程、费用预算、往届活动总结附照片)交原件(公司抬头纸盖章)
4培训活动方案(培训活动方案包含培训课程、学员数量、培训时长、培训地点、培训费用、培训方式等材料)交原件(公司抬头纸盖章)
5老师资质证明(学历证书、工作聘书、相关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八、支持项目

 序号支持项目项目说明
1产业基金支持福田引导基金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优先出资于在福田区注册的区块链类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子基金为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
2招商引进支持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2%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50万。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3项目落户支持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8%给予企业落户支持,最高300万元。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4企业高成长支持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50%以上(含)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成长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
5区块链研发创新配套支持支持开展区块链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等技术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支持总额的4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此项目与本政策中的“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和“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6政府物业租赁支持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300万元以上(含)的,申请租用政府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区块链企业,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认可,按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考核情况进行租赁支持,满足综合贡献/5000(元/平方米)的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其余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租赁,连续支持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和改变租赁用途。正在租用福田区政府产业用房的企业,须满足现有租赁合同在2020年度到期或有新增办公用房需求的条件。 
7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对上一年度获政府部门认定的区块链示范项目,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给予项目所属企业或机构资金支持。
8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针对区块链企业,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4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9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对在合作银行获得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创局成功备案的区块链产业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且实际贷款期不少于11个月(330天),按照贷款本金相应比例给予支持(申请贴息企业必须在贷款放款当年内到我局备案,具体操作请参阅《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文末“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此条与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中的【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战新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只能申请一条,不可重复申请。
10鼓励企业上市募资支持鼓励区块链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报深圳证监局辅导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A股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资助。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上市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11科技交流支持鼓励辖区区块链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精心策划开展投融资路演、成果推介、资源对接、文化沙龙等活动,促进区块链技术交流合作。对经区政府备案的科技活动,按实际发生的且不超过预算费用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5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100万元。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活动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12人才培训支持鼓励辖区具有区块链培训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开展区块链人才培训。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培训活动,按照实际经费投入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培训支持最高2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40万元。实际经费投入是指用于开展培训的场地费、师资费、差旅费(仅限老师)、培训资料费以及其他规定费用。

1、产业基金支持

项目说明福田引导基金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优先出资于在福田区注册的区块链类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子基金为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2、招商引进支持

项目说明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2%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50万。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基金管理公司情况介绍打印(盖章)(上传电子档)
3基金管理公司营业证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基金管理公司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基金协助引进企业资料(须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信用信息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基金协助引进企业资金到位证明(验资报告或银行证明等)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3、项目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的区块链企业,按照申请时基金实际直接投资的8%给予企业落户支持,最高300万元。相关申请及审批流程按照《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执行。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4营业执照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基金投入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银行证明等)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4、企业高成长支持

项目说明: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长50%以上(含)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成长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区块链研发创新配套支持

项目说明:

支持开展区块链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等技术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支持总额的4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此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开展,项目团队激励等。

此项目与本政策中的“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和“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创新研发项目证明材料(须包含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6、政府物业租赁支持

项目说明:

对工商注册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区块链企业租赁政府产业用房给予租赁支持,已申请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任一分项产业用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支持。(本项目不在系统内申报)

7、区块链应用示范支持

项目说明:

经备案,对上一年度获政府部门认定的区块链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等级,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奖励支持。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区块链示范项目的证明文件(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结题报告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结题证明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

项目说明:针对区块链产业企业,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4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立项的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立项及奖励配套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上传电子档)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表彰决定、获奖证书;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7“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以及获市级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进账单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9、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项目说明

对上一年在合作银行获得为期一年贷款并在我局备案的区块链产业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且实际贷款期不少于6个月(180天),按照贷款本金相应比例给予支持(申请贴息企业必须在贷款放款当年内到我局备案,具体操作请参阅《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文末“科技金融信贷项目备案指南”)。此条与区政府其它政策支持中的【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战新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只能申请一条,不可重复申请。

支持额度:

2020年放款后成功备案并已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全额担保费支持(担保费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合计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电子文档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贷款结清证明》(由银行出具,格式内容必须与《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企业高成长若干措施申请指南》附件二一致)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6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据、还款单据及利息支付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7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由合作担保公司出具),无担保企业无需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9“科技金融信贷”项目确认书(经区政府备案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10、鼓励企业上市募资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区块链企业通过上市、收购控股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1)上年度报深圳证监局辅导并取得备案通知书的,按企业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2)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按企业上年度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3)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A股上市的,按其上市成功后的次月1日起连续12个月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的5%,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4)上年度收购控股上市公司的,按中国证监会相关公告日期的次月1日起连续12个月对福田区综合贡献的5%,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此项目支持范围不含新三板与境外上市,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上市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区块链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上传电子档)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上市或控股各阶段佐证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上传扫描件)

       11、科技交流支持

项目说明

鼓励辖区区块链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精心策划开展投融资路演、成果推介、资源对接、文化沙龙等活动,促进区块链技术交流合作。对经区政府备案的科技活动,按实际发生的且不超过预算费用的50%(除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活动支持最高5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最高100万元。此项目与区政府其它政策中的科技活动支持不可重复申请。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科技活动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科技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现场签到表、相关新闻报道、照片、意义等)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活动专项审计报告(须包含实际费用清单、项目支出明细)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8项目支出发票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12、人才培训支持

项目说明:

鼓励辖区具有区块链培训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产业协会或联盟等机构开展区块链人才培训。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培训活动,按照实际经费投入的50%给予支持,同一机构单次培训支持不超过最高20万元,全年累计支持不超过最高40万元。实际经费投入是指用于开展培训的场地费、师资费、差旅费(仅限老师)、培训资料费以及其他规定费用。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培训活动备案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上传扫描件)
3企业简介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5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6培训总结报告(包括培训通知、现场签到表、现场照片、学员名片、相关新闻报道等)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7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审计项目实际费用,项目支出明细表(场地费、师资费、授课老师差旅费、培训资料费等))收原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相关材料

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docx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 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doc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经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2020年第三次)审定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pdf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规范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了《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对《操作规程》做如下解读:

  一、《操作规程》依据是什么?

  答:2020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以下简称“《资助办法》”),提出从促进自主创新、发展产业主体、扶持内容原创、推动集聚发展、支持拓展市场、建设服务平台、加大金融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对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予以扶持。围绕《实施意见》和《资助办法》提出的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我局牵头制定本《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将《实施意见》和《资助办法》确立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各资助计划条件、标准、审核方式等事项予以细化和具体化,是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管理的具体依据。

  二、《操作规程》编制过程是什么?

  答:从2019年8月市政府审定通过《资助办法》开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着手起草《操作规程》。在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来专项资金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学习借鉴相关部门规程起草经验,开展企业调研活动,深入研究当前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整体思考,从而形成了《操作规程》初稿。随后,征求了我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和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开展了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现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三、《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操作规程》共七章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制定依据、项目类别;第二章“申报条件”主要规定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第三章“扶持方向和标准”主要规定每类资助项目的资助条件、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评审方式;第四章“项目申报和审核”主要规定申报流程和受理审核方式;第五章“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主要规定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绩效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对项目申报单位、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的监管;第七章“附则”主要规定解释权和起止时间。

  四、《操作规程》的扶持类别有哪些?

  答:《操作规程》改变了以往各类资助计划单独制定操作规程的形式,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减少内容重复,也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政策。本规程包括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实施的共计22个扶持计划类别:原创研发资助、新型业态企业奖励、文创产品开发资助、“深圳文化企业100强”奖励、入驻园区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补贴、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特色文化街区(小镇)认定奖励、园区(基地)公共平台建设资助、优秀园区奖励、中外共建文化产业园区(国际文化创意孵化中心)资助、重大文化展览办展资助、参展资助、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项目)配套奖励、深圳市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奖励、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资助、文化消费项目资助、文博会专项资助、优秀文博会分会场奖励、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知识产权维权资助、人才培训资助、专项研究资助。

  五、《操作规程》资助对象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报人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研究活动的单位。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确定的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项目时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能向市其他部门进行多头申报。

  申报单位申请具体扶持计划项目的,还应具备本规程第三章所列相关条件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本规程制定的申报指南确定的条件。

  六、《操作规程》支持方式是事前还是事后?

  答:支持方式均为事后无偿资助或奖励。

  七、《操作规程》资金规模是否有限制?

  答:支持方向的具体资金规模,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照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每年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以及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八、《操作规程》涵盖《资助办法》全部资助项目类别吗?

  答:《资助办法》共规定了30余个扶持计划类别,其中22个扶持计划纳入本规程,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实施。其余部分扶持计划由市委宣传部另行制定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九、违反申报承诺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在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审批、管理、验收、后评价等过程中,任何机构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非法骗取、恶意串通、提成牟利、侵占资助资金、恶意重复申报、阻挠或故意规避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其列入失信提示名单,提交“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已获取资金的企业,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限期退还全部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逾期拒不退还的,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回。

  《操作规程》资助项目一览表

序号资助类别资助标准对应条款
1原创研发产业化项目不超过项目研发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第六条
2新型业态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第七条
3文创产品开发资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第八条
4“深圳文化企业100强”奖励最高100万第九条
5入驻园区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补贴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第十条
6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奖励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第十一条
7特色文特色文化街区(小镇)认定奖励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第十一条
8园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100万元第十二条
9优秀园区奖励优秀奖励50万元,良好奖励30万元第十三条
10中外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共建项目资助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第十四条
11文化产业展会参展资助不超过参展费用50%、最高30万元第十五条
12重大文化展览办展资助不超过组展费用50%、最高300万元第十六条
13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配套奖励重点企业奖励50万元,重点项目奖励30万元第十七条
14深圳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分档次最高奖励100万元。第十七条
15深圳市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认定奖励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十八条
16文化消费项目资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100万元第十九条
17文博会专项资助专项资助第二十条
18优秀文博会分会场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万、20万和10万元第二十一条
19贷款贴息不超过已付利息金额50%、最高200万元第二十二条
20保险费资助不超过已付保费50%、最高200万元第二十三条
21知识产权维权资助不超过维权费用30%、最高50万元第二十四条
22文化产业人才培训资助不超过培训费用30%、最高50万元第二十五条
23文化产业专题研究资助一般性课题不超过20万元,重大课题不超过50万元第二十六条

相关文档: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征集通知】关于创新南山2020“创业之星”大赛之大数据与区块链行业大赛项目征集的通知

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办,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承办的创新南山2020“创业之星”大赛正式启动。深圳市创业创新联合会作为赛事合作单位,现向在大数据及区块链领域的创业团队或者企业征集大赛项目,同时欢迎深创联会员及合作机构推荐相关的优秀团队或企业报名,具体参赛要求见下图或扫描二维码了解详情。

  • 报名方式:

复制链接(https://www.wjx.top/m/81353808.aspx)或者扫描下图中二维码进行报名,申请表填写时参赛邀请码请填写“202”,以便深创联进行快速审核递交报名材料。

  • 项目征集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24:00

  • 咨询电话:

0755-86975026(深创联秘书处)

13671025296(大赛负责人赵老师)

  • 报名二维码:

具体参赛要求请查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