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019年3月13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

各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我国政府为表彰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而设立的最高奖项。根据科技部《关于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70号)要求,我委开始受理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重点推荐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制造2025”、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对华友好,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用人单位应按《要素表》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届时我部门将无法上网提交。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推荐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做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附件3),字数300-800字。

  (二)《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其中“聘请单位意见”栏须加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四)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及翻译件(电子文档格式为doc,限制5M)。

  (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六)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请提交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七)外国专家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只需电子版。无边框,头像居中约占照片尺寸2/3,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在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真色彩)。

  (八)专家国内外所获荣誉和奖项有关证书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

  (九)专家出席国内外重要活动的照片或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请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刻盘)各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全部纸质材料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光盘请以“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三、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5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53室;电话:88102562),逾期申报和未报送电子文档的申请将视为放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3.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模板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doc

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doc

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模板.docx

深科技创新〔2019〕60号.pdf

原网址:http://stic.sz.gov.cn/xxgk/tzgg/201903/t20190307_16672949.htm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按照中央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整合原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首席科学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须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须单独申报,专款专用)。“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111计划2.0”等,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推进计划”和“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类型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用户名和密码与原“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和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一致。首次申报单位请先行注册。请各单位在3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由我委审核后报科技部评审。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引进专家及其来华时间等信息要尽量准确,经费申请额度要依据有关经费标准测算,据实填报各项信息,保证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不要拼凑“大”项目。

  (三)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仍在滚动期内的项目,需按新项目申报。

  (四)项目的附件材料,如该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请各项目单位在“用人单位意见”页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 “用人单位意见”页于3月11日前报送我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

  (五)各项目单位要对2018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如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对不按时提交2018年度总结材料的项目单位,我委将不批复其2019年项目计划。

  (六)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七)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八)所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科技部评审完毕后发布,请各申报单位及时收集、妥善保存项目专家在华期间相关票据收据、出入境护照信息页、经费拨付相关会计凭证,以及专家现场工作照片等,以备核销用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

原网址:http://stic.sz.gov.cn/xxgk/tzgg/201902/t20190222_16646980.htm

关于参与国际科技项目合作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帮助我市企业寻求国外合作伙伴,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向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推荐我国科技外交官征集的驻在国拟与中国开展科技合作项目。根据最新征集到的科技合作信息,现向各有关单位推介。由于该项目时效性较强,请各单位积极参加,认真选择,并于2019年2月4日前填好国际合作意向表发到指定邮箱。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曾迎辉     电话:83699771; E-Mail:szjlhz@qq.com)

原网址:http://www.szsta.org/zxzx_89860/tzgg/201901/t20190123_15341755.htm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外资奖励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42号,附件3)要求,现印发《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外资奖励类)项目深圳地区申报指南》(附件1)。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请咨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于2月22日前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外资奖励类)项目深圳地区申报指南

  2.各区申报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外资奖励类)项目业务咨询电话

  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4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原网址:http://www.szjmxxw.gov.cn/xxgk/xxgkml/qt/tzgg/201901/t20190124_15343532.htm